智慧警務的“公安大腦”如何構建?
日期:2020-06-08
以前,民警想要去通過數據鎖定犯罪嫌疑人難度極高,民警至多可能需要人工調取數十乃至上百個系統的數據,然后再基于這上百個系統的數據,進行分析和整合,而只有研判經驗極為豐富的民警,才能在紛繁復雜的數據和關系里,通過逐一比對發現“蛛絲馬跡”。也就是,公安系統的業務模式,還停留在傳統的業務運行現行邏輯:即發生問題 》人依經驗分析問題 》人依經驗調整策略要素 》解決問題 》人積累經驗。然而大數據時代,盡管公安系統擁有龐大的數據體量,但并不能基于大數據實現機器智能的閉環運行邏輯(如下圖所示),另大數據的價值不能充分得到體現,也不能對傳統的公安業務等到徹底的智能化改造與優化。
分析起來,其根本原因是:
1、 大數據方面:大數據基礎工作還需要完善,如龐大的數據并沒有實現知識化,即將針對公安破案時所需的人、事、地、物、組織構建的社會關系網和系統中凝結警察專家研判經驗規則和知識等相關數據知識化,形成公安全量知識圖譜庫(數據一致性、關聯標注、聚類標注)等),供公安業務實時研判。2、 技術方面:面對人工智能技術,由于神經網絡算法與模型構建技術資源及其技術服務缺失而令公安系統業務實現智能化的障礙在于大數據、商業智能,以及其他分析工具和人工智能技術之間存在嚴重的隔閡。不能將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分析工作流程相互融合,得以駕馭人工智能的強大威力。
3、 業務方面:業務方面主要體現在,大多數業務系統由專業的IT技術服務商來提供開發,問題在于這些IT服務商并完全熟悉公安業務及其相關的流程,造成業務系統并不能完全契合公安實際業務需求與流程,而且不同的IT服務商技術開發理念、方法、技術水平、系統工具等不盡相同,更加造成了各類業務系統相互獨立割裂,在某種成程度上起著負面作用,對公安業務智能化起著不小阻力。所以,鑒于以上狀況,“公安大腦計劃”將是一個戰略性的行動綱領。即通過構建數據中樞、計算中樞、控制中樞等三大中樞,將公安系統的全量數據與神經網絡算法技術融合,結合IT技術開發實現公安業務全面智能化(即時在線、全視頻跟蹤、全量分析),而終實現集成數據、算法與業務的統一整體的智能系統即公安大腦。公安大腦的建設將終體現為在公安系統高于常規人的認知力提升20倍以上的基礎下,實現敏捷的實時的危險識別洞察力和全面的管控力。
公安大腦:“公安大腦”由數據中樞、計算中樞、控制中樞等三大中樞工程的建設實施構成,將公安系統的大數據、人工智能運算技術、業務應用集成一體而形成如人類大腦的“知、思、行”綜合智能體系,即公安決策大腦。
(一)數據中樞工程,解決的是實現數據全網采集與融合,包括全公安網的數據、全互聯網的數據、全視頻的數據實時接入、采集、集成、存儲、轉換、處理、治理、調度、管理、共享等,并通過知識化技術終形成以人、事、地、物、組織為主題的全量知識圖譜庫,這是公安業務智能化的基礎所在。目前公安系統數據基礎良好,欠缺的知識大多數還沒有形成知識化的圖譜庫,加上神經網絡算法技術缺失,而令大數據還不能實現其價值。
(二)計算中樞工程,解決的問題將借助神經網絡算法構建數據模型,是實現所有人工智能化的方法基礎。能夠將借助大數據,將業務系統全面智能化,包括情報智能分析、應急作戰指揮、智能警務監管等。并消除大數據、商業智能,以及其他分析工具和人工智能技術之間存在嚴重的隔閡,將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分析工作流程相互融合,得以駕馭人工智能的強大威力。(三)控制中樞工程:解決的是如何將煙囪化的各類業務系統形成三大業務門戶,對整個公安業務形成智能化的全面管控。這三大業務門戶包括內部警務智能監管中心、情報智能分析中心、作戰指揮中心。長期以來,公安系統的信息化基本以業務應用信息化為切入點,基本已經能夠實現業務IT化,只是由于數據基礎不夠完善,神經網絡算法技術資源及其技術服務的缺失,而不能夠實現業務系統。
任重道遠,砥礪前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推動公安工作發展、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而科技信息化將繼續推動公安工作的歷史性變革,凝聚起公安事業發展進步的磅礴力量。